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制度规范 >> 正文

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密工作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保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保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学校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计算机信息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和校领导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切实做好公文、通信、涉外、教学、科研、网络信息、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
    二、加强保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学校保密工作网络,完备保密技术设施,修订和完善各类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组织、制度、设施等硬件的落实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尤其是在重要阶段、敏感时期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防范能力。
    四、加强涉秘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纪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好友面前谈论秘密;不用网络通讯、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不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
    五、加强各级各类涉秘文档的管理。对上级来文来电和学校内部文档,凡涉秘的均需严格管理、规范定密、按期解密、定期清缴和销毁。
    六、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和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备案制度,定期对信息网络的运行亲矿进行保密检测,严格操作程序,落实规章制度,严禁在网上运行、传输、处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七、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有关保密的各项工作;对优质完成各项保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