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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2015年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为清明节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要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流程的工作人员值班,严禁安排无关工作人员替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等通信联络畅通。对因不落实规定、不严格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责任。
二、完善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
各单位(部门)在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预警信息和紧急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时,各应急联动单位(部门)要按工作规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协调,按工作职责予以妥善处置。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增强对潜在隐患的预见性和敏锐性,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三、强化各项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分析,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相应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师生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四、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各单位(部门)每日(2015年4月4日至6日)17时前将当天综合情况通过电话或传真报送党委办、校长办,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遇到突发情况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务必于4月2日12时前,将2015年清明节假期值班表报送党委办、校长办。
党委办值班电话:63526310 传真:63526307
校长办值班电话:63526369 传真:63526288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医专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